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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校招办 发布时间:2020/9/15 9:28:25 点击次数:6989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51,河南省招生代码:6388。

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址: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信阳新县。新县素有“红色首府、将军故里、诗画江南、天然氧吧”之美誉,先后养育了许世友、李德生、郑维山等一百余位将军,留下了刘伯承、邓小平、徐向前、李先念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战斗足迹。学院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距武汉天河机场80分钟车程,大广高速、京九铁路穿城而过。学院以素质教育、技能教育、实践教育、创业教育和国际就业为主要办学特色,坚持“让人满意我愿成”的成功理念,先后向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西班牙、意大利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输送人才3.8万余人次,得到了国家领导人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曾来学院专题调研,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调研报告上批示:“将国际就业脱贫致富的经验,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学院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15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50余人。图书馆总藏书38万余册,电子文献427GB,各类学术期刊600多种,拥有汽修实训室、焊接实训室、钳工实训室、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标准语音室等各类专业实训室73个,实训仪器设备总价值5750万元。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聘请了国家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郑有业教授为名誉院长,聘请多位国家级学科带头人为客座教授。还聘请了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外籍教师到校任教。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学院逐步走出一条以“出国高薪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特色办学之路。在院董事会的带领下,学院秉承“诚信、助人、主动、改进”的校训,发扬“细心、爱心、热心”的教育传统,致力于为每一位学子提供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  招生类别:普通专科。

第八条  专业设置:2020年我校4个系部30个专业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具体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一款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二款  凡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9:00—9月17日18:00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第一类:已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已参加对口高考的中职毕业生以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根据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2、第二类:未参加统一高考但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根据分数择优录取;

3、第三类:未参加统一高考且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参加对口高考的中职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统一来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认识事物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及对专业的认识和适应能力,满分300分,根据分数择优录取;

4、以上三类招生计划各占单招整体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如遇报考生源不足,我校可适当调整各类计划的投放比例。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后,于2020年9月29日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入学。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办查询考试和录取情况,查询电话0376—2798366。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

2020年9月22日上午8:30---10:30

第十六条  考试地点:学院标准化考场,详见准考证。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我院学费按文史类专业65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670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专业6800元/生/学年,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6500元/生/学年,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9900元/生/学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省招办公布为准。最低住宿费8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  奖助措施: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生/年(无息);学院扶贫助学金1000-2000元/生/年;在国家贫困库里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4000元/生/年;还有涉外职教助学金、涉外新科助学金、涉外慈善助学金、企业订单班专项助学金等。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具有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二条  对以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0年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6—2798366   咨询QQ:1070398981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大道

邮编:465550

邮箱:1070398981@qq.com

网址:www.xyswxy.com

到校路线:从京九线乘火车到新县火车站下,乘坐五路公交直达学院;从大广高速新县北站下向南,可直达学院;从京港澳高速灵山站下,向南可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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